朱永华:反思唐慧案不能止于撤销劳教

2012年08月14日11:15  大众日报

  □ 朱永华

  前日,湖南省劳动教养管理委员会决定,“永州幼女被迫卖淫案”被害人母亲唐慧的劳动教养决定经复议被依法撤销。昨日中午,唐慧乘坐一辆中巴车从长沙回到永州。(8月12日人民网)

  “上访妈妈唐慧”被劳教九天之后被湖南省劳教委撤销,一波三折的“永州幼女被迫卖淫案”把湖南永州警方推上风口浪尖。实际上,自唐慧被劳教的消息一经爆出,就立即引起公众强烈关注。唐慧作为“永州幼女被迫卖淫案”受害人的母亲,因为投诉永州警方部分警员的失职渎职而反被永州警方决定劳教1年6个月,无论永州警方如何强调决定的正确,都无法摆脱报复的嫌疑,正如新华社记者在得知唐慧被劳教后在其微博中发出的感叹那样:欺负完女儿,欺负母亲,你怎能这样对待你的人民?

  应当说,发生在唐慧和女儿身上的遭遇,可谓“厄运连连”,放在任何人身上都可能陷入绝望,但我们依然看见唐慧对生活的热爱。她婉拒好心人的捐赠,坚信自己能够凭双手赚钱养活女儿,还建议“把这些钱送给其他更需要帮助的人”。她对依法公正处理自己的诉求充满信心,因为公众媒体的关注,不仅强加给自己的劳教被撤销,湖南省政法委的调查组已经进驻永州,她“相信法律,相信省委省政府。”

  我们却不敢相信,这样一位性格坚强,而且非常顾大局明事理的母亲,永州警方何以难以容忍。犯罪分子已经给她的女儿造成终生伤害,肩负打击犯罪,保护百姓重任的永州警方不仅不对自己某些警员的失职渎职反思问责,反而将受害人母亲“劳动教养”,这样的袒护与放纵无异于“助纣为虐”。

  从“永州幼女被迫卖淫案”的发生到立案,再到案件侦破、审理和判决的整个过程,几乎每一个环节都没有摆脱人为干预的阴影,而这种干预恰恰来自执法部门的警务人员之中,无论最后的判决如何公正,只要这些干预甚至故意制造“伪证”的民警没有受到追究,判决的公正不仅无法体现,司法正义也将难以彰显,更谈不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论出于是对女儿惨遭残害刻骨铭心的愤怒,还是处于对司法公正的维护,唐慧的上访都不应当被以“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被劳教,并且在很多媒体的事后采访中,并没有发现唐慧有永州警方指控的缠访、闹访行为。

  反思“永州唐慧案”不能止于撤销劳教。当前,我们国家各项保护人民的法律法规已经具备了法治社会的基本条件,即有法可依,但在如何保证严格依法执法的监督方面,确实存在着很多问题,权力和“人情”的干扰往往还得不到严格的监督和避免,永州幼女被迫卖淫案的整个处理过程,看似极端个案,但类似的干扰和对受害人进行报复的行为,使得案件不能依法公正处理的现象却并非永州特有。因此,从唐慧身上,我们不仅看到弱势群体维护自身权益的艰难,更应该看到我们的法律在执行中还有很多亟待完善之处,真正的法治社会是以弱势群体是否得到法律有效保护来衡量,而不应该是个别掌握权势资源者可以随意支配的大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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